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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工期比例法

发布日期:2021-08-30 09:16:49   浏览量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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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这一方法,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多以单位时间内完成工程量考核进度的交易习惯相符。以实际施工的工期与合同约定的工期占比系数乘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未完工程的计价方法之一:“已完施工工期与全部应完施工工期的比值作为计价系数,再以该系数乘以合同约定总价进行计价。”

 

合同
工期
计价
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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